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设立
湖口律师
2025-05-13
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设立是指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的规定,由股东大会或股东决定建立的管理机构。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,并负责日常业务的决策与执行。董事会的设置和运作必须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,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三十八条: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和经理层。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,或者由股东共同推举代表担任执行事务的管理者。董事会的人数、职责以及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四十条:董事会由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行使职权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四十一条:董事会成员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,忠实履行职责,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四十二条:股东有权依法获得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信息和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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